電線電纜的注意事項
2019年3月18日
電線外貌標志——根據國家尺度劃定,電線外貌應有制造廠名、產品型號和額定電壓的連續標志。這有利于在電線利用進程中產生問題時能及時找到制造廠,消耗者在選購電線時務必過細這一點。同時消耗者在選購電線時應過細合格證上標明的制造廠名、產品型號、額定電壓與電線外貌的印刷標志是否劃一,警備冒牌產品。
電線表面——消耗者在選購電線時應過細電線的表面應平滑平整,絕緣和護套層無破壞,標志印字清楚,手模電線時無油膩感。從電線的橫截面看,電線的整個圓周上絕緣或護套的厚度應勻稱,不應偏芯,絕緣或護套應有肯定的厚度。
導體線徑——消耗者在選購電線時應過細導體線徑是否與合格證上明示的截面符合,若導體截面偏小,容易使電線發熱引起短路。發發跡庭照明線路用電線接納1.5平方毫米及以上規格;空調、微波爐等勤奮率較大的家用電器應接納2.5平方毫米及以上規格的電線。
范例利用——應范例布線,牢固線路最好接納BV單芯線穿管子,過細在布線時不要碰壞電線,在房間裝潢時不要碰壞電線;在一蹊徑里中間不要討論;電線接入電器箱(盒)時不要碰線;別的用電量較大的家用電器如空調等應單獨一起電線供電;弱電、強電用的電線最好連結肯定距離。
電纜線路常見的妨礙有呆板損傷、絕緣損傷、絕緣受潮、絕緣老化變質、過電壓、電纜過熱妨礙等。當線路產生上述妨礙時,應堵截妨礙電纜的電源,探求妨礙點,對妨礙舉行查抄及分析,然落伍行補綴和試驗,該割除的割除,待妨礙消除后,方可光復供電。
埋設電纜的寧靜要求
1、電纜線相互交錯時,高壓電纜應在低壓電纜下方。要是此中一條電纜在交錯點前后1m范疇內穿管掩護或用隔板隔開時,最小容許距離為0.15m。
2、電纜與熱力管道靠近或交錯時,若有隔熱步伐,平行和交錯的最小距離分別為0.5m和0.15m。
3、電纜與鐵路或蹊徑交錯時應穿管掩護,掩護管應伸出軌道或路面2m以外。
4、電纜與構筑物根本的距離,應能包管電纜埋設在構筑物散水以外;電纜引入構筑物時應穿管掩護,掩護管亦應高出構筑物散水以外。
5、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與一樣平常接地裝置的接地之間應相距0.15~0.5m;直接埋在地下的電纜埋設深度,一樣平常不應小于0.7m,并應埋在凍土層下。